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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需要了解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常识有哪些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对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保护本人和客户及他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成都保安公司提倡每个保安员都要学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常识。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进行反击的行为。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必须针对侵害行为。只有当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和其他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如果未受到侵害就无所谓防卫,也没有采取正当防卫措施的必要加果用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击对方就是“防卫挑拨”,要负刑事责任。

  二、侵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合法行为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

  三、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不允许对其他人,包括对不法侵害者的家属进行报复。

  正当防卫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利用正当防卫为借口去伤害他人。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是在别人侵犯个人或是他人时自我防卫而不触犯法律的条例,保安员要学会使用正当防卫的手段,保护自己保护客户。

  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所谓“必要限度”,就是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之间,在性质、强度、手段、后果上要基本相适应(不是完全相适应)。防卫行为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未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才能成立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